首页 >> 综合精选 >

路边停车位属不属于公共资源呢?收费是不是合理的呢?

2022-09-07 07:54:07 来源: 用户: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边划线停车位收费,公民有权拒绝缴费。此事尚未落实,紧接着又出现了另一条消息,马上重新划停车线,统一收费,真是让人黯然伤神。武汉停车就是在这样一条消息之后,堂而皇之的进入了大众视野。当你将车停在路边车位后,就会有工作人员把你的车牌号输入系统,在不知不觉中,就开始帮你计费了。时间久了,当你再次停车时,工作人员会主动上前告知你已欠费,向你展示停车费用明细,非常详细准确,并要求你登录武汉停车APP缴费。同时告知,如果你拒不缴费,会被起诉。现在停车收费系统已经逐步完善,在支付宝app上面已经有了城市功能查询服务系统,完善的目的也很简单,为了方便你缴费。

路边车位是公共资源,并不属于某一个公司,我对其收费的合理性一直表示质疑。个人觉得既然是公共资源,就应该有一个合理的使用方式:

1、作为社会公民,都应有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力,但没有霸占公共资源理由。因此,临时停车2小时以内不收费,超过2小时,可按超时长短收费。

2、收费的主体不应该是某个公司,而应该是政府的某个机构,既然是公共资源产生的收益,收益的使用方向应该是慈善和社会救助,由管理机构定时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


道路资源是公共资源,你可以不让长时间停,但绝对不能收费,凭什么让人承包营利,拿全体纳税人投资项目营利,政府也没这个权利,我是不会缴的


1.路边是公共资源,但不是你家的资源。

2.你有份,我也有份。

3.你停了车,也占用了我的资源。

4.谁占用资源谁出钱,没有占用资源但是有份的应该被补偿。

5.该收费,毫无疑问,

6.核心问题是这个收费有没有用于公共。


交警有权决定道路是否可以收费?这很奇葩。道路交通好像是有法可依的,道路是公共资源,没有任何法律赋予交警有收费权吧。


城市道路没问题是公共资源,收费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们这里是人大以交警队违规经商,要求交警队立刻改正。没有交警队授权,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收费。


城市道路边设置的停车位,应该是为车主出门办事提供停车方便,而不应利用停车刚需借机敛财,这是与自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的。


都清醒一点吧,公共资源是谁的?共产党打的天下,所以所有的资源都是共产党的,包括农村土地也是,村集体就是个幌子,所有的集体都属于社会主义大集体的一部分,归属于政府。


这个很难治理,你不收费吧,有些人就一直停在那里当成自家的停车场。你收费吧,是公共资源,你凭啥收费?建议早上7点到晚上8点每辆车可以免费停3个小时,超出3小时按每小时20元收费。晚8点至次日早上7点免费


应该向正定学习全城兔费停车。


肯定不合理,公共资源是可以共享的,而且都是由国家投资建好的,凭什么把线一划就收费呢?而且所收费到那去了,是否成了有关部门的福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