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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立小学开学期间要收取托管费,这样做合理吗,不交是不是就会拒绝孩子入学?

2022-09-27 06:45:09 来源: 用户: 

我是湖北的,县城公办初中教师。对托管费的前生今世,了如指掌。因此,有相当的发言权。

至少在2000年之前,尚未有托管费之说。那时的中小学生,都是就近入学,除农村初三毕业班外,一般走读,三餐都在家吃。少部分住校生,也是要交搭伙费和自习补课费的。若要追究托管费的出处,其实就是补课费的变种。

随着婴儿潮出生的孩子进入高中及以上学段,义务教育阶段生源急剧萎缩。全国各地中小学纷纷撤点并校,学生上学的距离越来越远,走读变得越来越困难。特别是农村,并校以后,很大一部分学生中午根本不可能回家吃饭。

大量学生在学校吃饭、自习、休息,管理和安全压力很大,学校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众所周知,我国的基础教育,经费向来吃紧,至今仍是如此。为解决新增的支出缺口,学校只能向家长收费。

于是,一些学校开办了托管班,收取伙食费和托管费。家长自愿加入,托管班与走读班分开编班。

当时, 物价部门对托管收费没有统一规定,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根本没纳入监督管理。因此,城区一些学校发现了这其中的机会,动了心思。遂以办托管班的名义,变相办重点班,向家长收取高额的托管费。

农村学生确实有很大的托管需求,城区学生却不一定。县城学校,生源半径不过两公里左右,走读完全可以。但学校为了追求政绩和利益,也办了托管班,且故意办成小班化,安排最优秀的教师任课,这对条件好的家长有巨大吸引力。

一时间,托管班受到狂热追捧,学校赚得盆满钵满。不过,这笔资金是账外收入,一般在学校财务体系外循环,处于监管真空,老师们得到的实际好处甚少,充其量,也只多了点儿加班费。但于学校管理者而言,却是一个可自由支配的小金库。也因而,他们有动力将托管班的规模无限扩大。最后的局面是,所有学生都在学校托管。

不过,随着托管班规模的扩大,监管部门也参与进来,收费标准必须经过审批。同时,因为所有学生都在校就餐,食堂的规模也变得非常大,每日流水惊人,其中的利益可想而知,存在灰色地带在所难免。从去年起,县教育局成立了后勤服务中心,为全县所有中小学统一配送食材,将食品安全归口于同一主体。这样做,有利有弊,不赘述。

托管费肯定是合理的,一则经过了物价部门审批,二则学校确实为家长提供了八小时以外的服务。这些额外服务是有成本的,要么政府买单,要么家长买单。如果说有不合理处,可能学校为了统一管理的方便,会强行要求学生在校托管。以及,收取的托管费,扣除成本后,可能还有结余,却没有返还给家长。

如果家长不交托管费,学校有权拒绝孩子入学吗?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学校没这个权利。今年,我校七年级共七百多新生,就有一个学生,坚决不同意在校托管,要求走读。因为他家就在学校对面。

学校只能答应家长的要求,但出于管理和安全的考虑,和家长签订了一份协议。写明,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和到校,规定外的时段,安全责任与学校无关。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节奏加快,孩子在校托管,已经成了大多数家庭的刚性需求。因而托管费是个不可回避的话题。现在要讨论的,不是收不收托管费的问题,而是要给托管费一个名分。其实这挺难。

我国的义务教育是免费的,若界定托管费为合理收费,加上其它一些代收费,总额有一两千,会搞得义务教育(事实上在很多人眼中是免费教育)看起来不像一项全民福利。若不许收托管费,学校就无法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

唯一的办法,是由政府买单。事实上全国大多数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学校,不但托管费,连伙食费都由政府负担了。财力不足的县市区,也应该积极探索多方共担的托管服务模式,既减轻家长负担,也减轻学校压力,共建和谐社会。


你别交就按时来接小孩放学。小孩放学早,家长下班晚 ,本来就是为了方便家长,总有个别家长叽叽歪歪,到处闹,搞黄了大家一起请假接小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不愿交钱,自己代小孩就行了,问个屁。


我觉得可以,就拿我儿子来说吧,平常4点放学,请外面的晚托班接娃,吃一顿晚饭,大慨8点写完作业去接回家,一个月800。现在孩子学校晚托班,5:30我们大人下班去接,基本上孩子作业都写好了,回到家,我们大人搞饭吃,孩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看书,特长兴趣练习,每天还可以奖励半小时看喜欢的电视。孩子的拖延症治好了,每天开开心心,最近几天学校随堂默写都是100分。暂时学校还没说收钱。但是换位思考一下。父母在单位加班的有加班工资。为什么老师超劳务不能有啊,所以,如果收。我是非常支持的。


对于托管相当的熟悉,最开始公立学校一般收取一个月5元的方式进行,有的家长认为这是乱收费,于是湖北的学校统一取消了托管,后来很多家长发现根本辅导不了作业,或是无法正常的接送孩子,就把孩子送到外面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觉得有利可投,一时间遍地开花,收费也越来越高到后来一个月都要800甚至1000多元,于是家长们又想到了学校,这就是后来湖北学校的托管,一学期的费用不及外面一个月的一半,多半地区一个学期才400元的托管费,老师们早上7点到校,下午5:30左右下班,开了托管甚至要到6:30左右才能下班,很多老师都不愿意参加托管,但是没有办法只能接受分工,很多学校里基本都是坚持自愿原则,你不选择没有老师会怪你。


什么都是理由,孩子放学早说学校放早了,强烈要求学校进行托管,现在托管了又说交钱了,还真的是把教师当你家仆人了,教师也是人,他们也有自己的家,觉得现在很多家长心理严重扭曲,你不愿托管你就早点来学校把孩子接走啊,有没有强迫你进行托管,都是自愿的


全国各地,加班收费,合情合理。按劳取酬,世界公认。九年义务教育,不可能拒绝你的孩子读书,有法可依。

其实,工作时间没有人收费,放学了,应该回家照顾自己的家,陪陪老人,孩子……

但是,你每天下班都不能走,也不要挣一分钱,你想一想……

有些省市,已经制定出规定,可能比社会机构少太多太多了

有个老师,坚决不参加托管班,他就回家,学校领导就扣钱,绩效考核,他说10000元绩效工资,本来就是我的,还要从新考核,我就不要啦!

老师也有家……


谢谢邀请。

关于湖北省公办小学开展的课后托管收费的问题。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在2016年9月,湖北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相关文件。

文件上规定:托管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家长委员会。而且要求各学校要成立家长委员会,家委会要按照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需要参加托管的学生,必须有家长向家委会提出申请。其次,对于课后托管的费用的分担,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部分由家委会进行成本核算,由家长分担,第二部分由学校承担,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的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器材、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费。收取的费用,用于聘请托管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少量的工作运行开支,以及后勤保障费用。课后托管期间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只能组织学生进行自习阅读、课外作业、开展文体、兴趣活动等等。

这项服务由家长自主选择,跟孩子入学不挂钩,也不会拒绝孩子入学,只是你单方面这样去想。如果有学校存在不参加校内托管,拒绝孩子入学,家长可以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反应。 希望学校以后实施相关惠民政策的时候,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力度,以消除之间的误会。


这个我说说自己的经历,我是一个县城的中学数学教师,说实话,这个托管,我们老师私下都有抱怨,都不愿搞这趟活,班主任更是不愿意搞,要收钱,家政不理解,关键是真正发下来的钱根本没多少,一节课10块钱,有托管的老师就有,没有托管的老师就没有,但所有老师都要求一起下班,一个月平均一个老师搞得一百多块钱,腥不腥、骚不骚的,真希望家长能告到教育局,把这趟活给撤了!


“托管费”一词,自2018年以来逐步成为中小学教育中的一个热词。目前全国各地许多中小学也确实存在收取学生家长“托管费”的行为。

那么,学校这种收取家长“托管费”的行为究竟合不合理呢?

要弄清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弄清“托管费”的来源。

针对近年来中小学出现的补课成风、作业超量等所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教育和社会问题,2018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三十条)。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减少或避免家长在孩子放学后因无力看管而不得不将孩子送课外补课班的情况,“减负三十条”中明确指出:“学校应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各中小学校可根据学校和家长实际,适当延迟放学时间,结合当地上下班时间,解决家长“3点半”难题。

学校延迟放学时间,必然延长教师照看学生的工作时间。因此,负责看管放学后仍留校学生的老师,理应得到适当的劳务补助。

那么,这些经费从何而来呢?

“减负三十条”第27条是这样规定的:采取财政补贴、或收取服务性收费……

由于各地财政状况不同,也由于各地各校实施情况复杂、不统一,政府财政也很难有个标准,事实上也不愿或无力拨付这笔经费。

因此,学校也只能通过向学生家长“收取托管费”这一途径解决教师的劳务补助难处。

从这一点上看,学校收取“托管费”是有法规依据的,是合理合法的。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收取了“托管费”的中小学校行为,都是合理合法的。

究竟是否合理合法,关键还得看这些收取了“托管费”的学校,拿这些“托管费”在干些什么事!

根据“减负三十条"第10条,各中小学校收取“托管费”后,只能用于学校放学后教师托管学生的劳务补助,且教师在托管期间只能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活动,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根据这条规定,“三味”认为:如果学校收取“托管费”后,存在下列现象和行为的,应该就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

1、学校收取标准过高。这点虽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是可以参照当地工资情况和生活水平来确定出一个“双方可接受”的标准的。

前几天,“三味"听一小县城小学的家长反映,学校收取了1500元/期的托管费,家长们表示接受不了。

2、学校不宜做强制性统一,应遵循家长自愿原则。

任何学校真正需要课后托管服务的学生都不会是全部。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家长为了孩子上学,都有租房、买房并让老人接送的情况。

比如某小学,统一收取了托管费,全用于中午托管,而部分家长则提出,学生离家并不远,平时都是中午回家吃饭的,而且家中有专门看管孩子的老人。统一托管后,许多老人“失业”,成为多余之人。

3、部分学校的“托管服务”实质上变味为“集体补课”,让补课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特别是对于一些寄宿制学校,严格来讲,是不存在学生需要“课后托管服务”的。如果一些寄宿制学校也借机收取“托管费”,很可能存在将“补课”行为“托管”化。

最后一个问题:学生不交托管费,会不会不给上学?

这点家长完全过虑了!学校无论怎样,也不会不让孩子上学的。


这么看:

一是只要是公立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当然包括托管费……即使是代收费也不能经过学校收取……

二是你所说的托管费,有可能是社会服务机构收取,有学校代收……孩子下午三四点,就放学了,家长到不了,只能托管……你要是不托管的话,可以将孩子接走……

三是你拒绝缴费的话,学校没有权利不接收你孩子,但是,要是社会收取的的话,最好缴上。目前教师放学后,是值班看护孩子,学校给老师发一点值班补助……

四是你可以与老师交流沟通,问清楚情况,再酌情安排自己的孩子托管……

总之,目前学校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既要托管,还不能收费,教师值班要发点补助……只能公用经费中解决,而公用经费又很紧张……非常矛盾。再矛盾,再有困难,也要把孩子托管的事情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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